“肺炎1号方”获批用于广东30家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

发布时间:2020-02-10 来源:医谷 阅读:11272

近日,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最新消息,经有关部门论证,基于透解祛瘟颗粒(曾用名“肺炎1号方”,以下简称肺炎1号方)具有改善新冠肺炎(轻症)临床症状和可能减少重型肺炎发生趋势的疗效,同意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申报的透解祛瘟颗粒用于全省30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救治医院临床使用,非定点医院申请调剂使用,将由省药监局予以优先审批。


据了解,肺炎1号方是广州市八医院在临床治疗肺炎十几年经验方的基础上,结合福建等外省专家智慧,根据新冠肺炎的特点进行调整而成,以疏风散热、清热解毒、益气养阴为治疗原则,包含了金银花、连翘等十几种药物,产品是一种中药颗粒,有效期为6个月。


此前,应用“肺炎1号方”治疗新冠肺炎(轻症)确诊病人50例,经1周临床观察,全部患者体温恢复正常,50%患者咳嗽症状消失,52.4%咽痛症状消失,69.6%乏力症状消失,无一例患者转重症。且不良反应较少。不良反应主要表现在个别病人早期服用后会出现恶心、呕吐症状,大部分病人服用后会出现大便次数增加,老年人要减量服用。

广东省药监局也提到,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作为医疗机构制剂透解祛瘟颗粒的责任主体,应持续关注制剂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并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调剂使用该制剂的医疗机构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的,应同时报送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及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

广州市八医院中医科主任谭行华还强调,该方仅限于治疗轻症确诊病人和疑似病人,不可当作预防方使用,未有感染的人没必要服用该药。同时,广州已组织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广州市中医院等医院协同攻关,未来争取摸索出针对重症患者的“肺炎方”。

另值得注意的是,“肺炎1号方”是广东省药监局应急特批的医院制剂,暂不能用于其他地区。


关键词:肺炎1号方 定点救治医院 新冠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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