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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起危化品相关违法处罚案例

案例1:浙江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未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的行政处罚案 2024年8月8日,临海市应急管理局接市民来电举报,对浙江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2#丙类仓库二楼存放有聚氨酯胶黏剂(编号为FD-8960)约13吨,聚氨酯胶黏剂(编号为FD-3160) 约3吨,以上物料属于危险化学品(但不属于剧毒化学品),未存放在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内。执法人员当场依法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临应急现决[2024]20-35号)。8月12日,临海市应急管理局对浙江伟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涉嫌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予以立案。8月14日,对该公司总经理及有关人员进行了调查询问,调阅有关资料,提取有关凭证。8月22日结束案件调查。 经核查,浙江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存在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的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之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2024年9月11日,临海市应急管理局决定给予浙江伟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6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浙江某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存在法规标准引用错误的重大疏漏行政处罚案 2024年6月26日,台州市仙居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浙江某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在仙居的安全评价报告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编制的浙江某药业转型升级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存在多处法规标准名字书写错误,引用的《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防盗安全门应符合的GB17565-2007等多处法规标准过期等问题。当日,仙居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经调查,浙江某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为浙江某药业转型升级项目作出的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存在法规标准引用错误的行为违反了《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出具虚假或者重大疏漏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报告”之规定,依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十)项之规定,2024年7月8日,仙居县应急管理局决定对浙江某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0.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淄博一男子非法制售危险化学品获刑 近日,博山区人民法院对某化工厂、张某某(化名)非法经营一案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单位某化工厂犯非法经营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五万元,被告人张某某犯非法经营罪,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项“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在其经营的化工厂内,未经许可私自仿制生产危险化学品试剂并对外进行销售。经查明,该厂向外销售危险化学品试剂共18722瓶,销售金额共计1415414元。被告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买卖的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张某某作为被告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被告单位某化工厂、被告人张某某有视为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案例4:湖北一男子非法经营“笑气”获刑 2023年1月至8月,彭某在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以每罐80元的价格从他人手中购买罐装危险化学品一氧化二氮(俗称“笑气”),后以每罐100元到150元的价格进行贩卖。2023年8月,彭某在向周某销售2罐“笑气”时被抓获。 仙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买卖的危险化学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仙桃法院依法判决彭某犯非法经营罪,,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项“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笑气”的化学名称为一氧化二氮,有轻微麻醉作用,因吸入后会感到轻快,能致人发笑而得名。“笑气”对人体的危害与毒品相似,具有成瘾性,滥用对身体危害极大。尽管“笑气”目前尚未被作为毒品进行列管,但作为危险化学品,非法贩卖、吸食“笑气”同样受到法律规制。 吸食“笑气”可能会因“非法使用危害物质”或“非法持有危害物质”受到行政处罚,违规生产、销售“笑气”可能会构成非法经营罪。广大群众应提高法律意识和辨别能力,不好奇、不尝试、不滥用,如发现不法分子贩卖“笑气”,需及时举报。 案例5:姚某华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柴油)案 【基本案情】 接群众举报,2024年4月19日,涟源市应急管理局对荷塘镇观桥村一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工地上一辆设置储油罐和加油设施的厢式货车正向一挖掘机加注危险化学品(柴油)。经查,设置储油罐和加油设施的厢式货车系姚某华所有,姚某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024年2月,将购买的厢式货车改装成具有储存、加油功能的流动加油装备,为自己挖掘机加油的同时,2024年3月起,先后11次向从事挖掘作业的同行销售危险化学品(柴油),至查获之日,非法所得1.0556万元。 【处理情况】 姚某华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柴油)的行为,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涟源市应急管理局作出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1.0556万元,处10.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柴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发生火灾或爆炸概率高,危险性大。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本案当事人为逃避监管,打着自用幌子,非法进行危险化学品销售,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经营秩序。本案的严厉查处,有利于维护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权威,起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案例6:王某勇非法生产危险化学品(固体酒精蜡)案 【基本案情】 接群众举报,2024年1月5日,花垣县应急管理局对花垣镇花桥村一闲置厂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3人正在进行生产作业,现场存放用作火锅燃料的绿色包装固体酒精蜡块5450件、红色包装固体酒精蜡块4893件、片状氢氧化钠37包、硬脂酸68包、酒精半罐、成品固体酒精591瓶。抽样经检测机构检测,固体酒精蜡块主要成分为甲醇和乙醇,属危险化学品的有机易燃固体。经查,王某勇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自2022年6月以来,以每年2.5万元租用花垣县花垣镇花桥村一闲置厂房,购买甲醇、乙醇、硬脂酸、氢氧化钠等作为原料,雇佣3名工人,生产固体酒精蜡块。至查获之日,已非法获利5.0715万元。 【处理情况】 王某勇非法生产危险化学品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2024年5月31日,花垣县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5.0715万元,处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花垣县应急管理局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1万元奖励。 【典型意义】 甲醇属于易燃易爆化学品,是国家重点监管和特别管控的物品,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引起燃烧爆炸,危险性较高。本案涉案人员心存侥幸,未经许可,租用闲置厂房非法生产固体酒精蜡块,生产现场设备简陋,无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极易发生事故。执法人员通过调查询问、抽样送检等锁定证据,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有力打击了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行为,消除了安全隐患。

2025-01-03

稀土材料:医疗领域大放光彩

稀土材料作为一类金属材料,拥有独特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近年来,稀土材料在医学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 从疾病早期诊断到精准治疗,稀土材料正在助力医疗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多种诊疗技术“强助攻” 稀土是元素周期表中镧系(镧、铈、镨、钕、钷、钐、铕、钆、铽、镝、钬、铒、铥、镱、镥)15个元素和21号元素钪、39号元素钇共17个元素的总称。一直以来,科学家不断探索稀土元素的生物学效应。早在20世纪50年代,诺贝尔化学奖得主、美国化学家格伦·西奥多·西博格及其团队就通过实验验证了某些稀土化合物的安全性,并发现它们对生物具有独特效用。 稀土元素拥有特殊的电子层结构,能够有效吸收和发射特定波长的光,从而能与其他类型材料结合,形成性能各异、品种繁多的新型光功能材料。这一特性为其在医学影像学中的应用提供了理论支撑。同时,部分稀土离子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与生物分子结合的能力,为相关药物设计开辟了新途径。 随着稀土分离技术进步,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稀土元素开始应用于医学领域。在医学治疗方面,以钆为基础的造影剂广泛应用,极大提高了图像对比度和诊断准确性;含有铕的荧光探针,则被用于细胞追踪和生物标志物检测;钐对于缓解骨转移癌患者疼痛,也能起到显著效果。 基于稀土近红外二区发光的前哨淋巴结转移精准成像技术。该技术不仅能让癌细胞更早被发现,还能在手术中精准定位癌细胞,为医生“导航”。 此外,稀土在提高生物医用材料性能方面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例如铈掺杂的磷酸钙可被用于骨骼修复,镧系元素掺杂的二氧化钛表面拥有优异的抗菌性能。不仅如此,陆续被发现的稀土化合物还具有一系列特殊药效作用,可用于治疗烧伤、炎症、皮肤病、血栓病等。 利用稀土材料有望研发出像导弹一样的靶向药物。有科学家正在研究采用稀土中的镥、钇等放射性同位素精准定位肿瘤细胞,再利用其放射性特质发射出高能粒子,定向杀死肿瘤细胞。 取得诸多研究成果 提高药物的生物利用率、靶向定位准确度,以及降低毒副作用,一直是药物载体领域的研究重点。基于稀土元素开发的多功能复合材料作为药物载体,能精确控制药物在体内的释放,实现药物缓释,在提升疾病治疗效果方面展现出较大潜力。 不久前,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研究员卢珊、陈学元等研发出新型稀土纳米光学诊疗材料,在肺部感染小鼠模型中实现了非侵入性光学诊疗。研究人员介绍,这种新型材料采用独特的富集—包覆策略,将数百个超小纳米颗粒封装在介孔二氧化硅内核中,形成尺寸约220纳米的均匀、单分散性好、介孔负载量大的纳米杂化材料。其作为药物载体更易递送到肺部,提高了生物利用度。 此外,以活体荧光成像法替代癌症病理诊断使用的活检样本体外检测技术,成为一种新型无创肿瘤病理诊断方法,受到临床医生青睐。其中,成像的关键一环离不开稀土。 稀土材料之所以能在成像方面表现突出,主要得益于其优异的光学特性、高稳定性、多功能性以及深组织穿透能力等。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核医学科副主任医师、教授陈皓鋆介绍:“稀土元素特别是某些稀土同位素,如镥-177,具有独特的物理和化学性质,非常适合用于癌症靶向治疗和成像。” 以上述基于稀土近红外二区发光的前哨淋巴结转移精准成像技术为例,该研究团队负责人、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厦门稀土材料研究中心研究员张云介绍,他们研发的这种神奇的纳米探针并非一种针状物体,而是一种化学合成物质。研究团队利用近红外Ⅱb区发光的稀土下转换纳米颗粒作为发光元件,以肿瘤特异性靶点CXCR4的拮抗肽作为靶向元件,成功合成出新型近红外Ⅱb区纳米探针。在临床应用时,只需注射这种会发光的纳米探针,即可自动定位肿瘤;通过光学成像仪器,就能隔着皮肤和肌肉组织直观清晰观察到肿瘤的边缘、细胞的游走。 为了提升肿瘤靶向能力,陈皓鋆团队尝试利用稀土纳米材料多光谱发射的特性,设计合成多色、多指标肿瘤免疫微环境精准识别探针,开展纳米刀治疗下肿瘤免疫微环境的多指标精准动态识别研究,实现对肿瘤免疫微环境的多层次多指标精准动态检测。“目前,我们已经搭建了纳米刀治疗平台,正在推进后续基于稀土纳米探针的纳米刀消融治疗诱发机体免疫效应动态识别研究。”陈皓鋆说。 加快推动应用落地 稀土材料在医学领域的应用并非没有挑战。如何确保这些材料在人体内安全使用,避免潜在生物毒性和不良反应,是科学家们必须面对的问题。此外,稀土材料的提取和制造过程相对复杂,成本较高,这也限制了其在一些资源有限地区的普及。 推动更多安全可靠的稀土应用在医学领域落地,无疑需要大量扎实的基础试验数据。为此,一些科研团队及医疗机构纷纷布局,致力于探索稀土在医学领域的新用途,期望通过开发更多稀土新型材料,提升疾病诊断准确性与治疗有效性。 2022年,长期从事无机化学研究的中国科学院院士洪茂椿与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合作成立中国稀土学会稀土医学临床研究中心,携手开展医工交叉创新合作,启动稀土元素在医学诊疗技术上的系列研究。 洪茂椿表示,稀土的独特功能在生物医学领域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我们希望研究出更多稀土离子或稀土化合物在生物体内的作用机理,用以开发医用材料和药物,实现疾病的精准诊疗。” 前衍可以提供的稀土材料 中文名 英文名 CAS号 链接 镧 Lanthanum 7439-91-0 订购 铈 CERIUM 7440-45-1 订购 镨 Praseodymium 7440-10-0 订购 钕 NEODYMIUM 7440-00-8 订购 钷 Promethium 7440-12-2 订购 钐 SAMARIUM 7440-19-9 订购 铕 EUROPIUM 7440-53-1 订购 钆 GADOLINIUM 7440-54-2 订购 铽 Terbium 7440-27-9 订购 镝 DYSPROSIUM 7429-91-6 订购 钬 Holmium 7440-60-0 订购 铒 ERBIUM 7440-52-0 订购 铥 THULIUM 7440-30-4 订购 镱 Ytterbium 7440-64-4 订购 镥 LUTETIUM 7439-94-3 订购 钪 Scandium 7440-20-2 订购 钇 Yttrium 7440-65-5 订购

2024-12-27

Nature2024十大科学人物!我国2位科学家上榜!

2024年12月9日,《自然》公布了2024年度十大人物榜单(Nature's 10)——这一榜单旨在选出十位在这一年重大科学事件中占有一席之地的人物。 年度十大科学人物是《自然》从当年一些宏大科学故事的参与者中评选出的10个人。《自然》特写部编辑布兰登·马赫表示:“今年的十大科学人物对科学界和全世界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 现代科学研究,往往是由团队,甚至是多个团队协作完成,但科研世界也充满了个人发挥影响的故事。《自然》年度十大人物就是这样,他们代表了影响2024年一些最重要科学事件的个人。从探索月球背面的深处到彻底改变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治疗方法,这些开拓者突破了界限。 值得注意的是,凭借“一个”细胞,一捧土壤,今年有两位中国科学家入选。其一,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大学内科医生徐沪济,他利用供体来源的基因编辑T细胞成功治疗了毁灭性的自身免疫性疾病。该疗法基于T细胞在癌症治疗中取得的成功,为前沿的CAR-T治疗的批量生产带来了希望。其二,则是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研究员、嫦娥六号任务工程副总设计师李春来,他是首位亲手拿到嫦娥六号今年返回地球的月球土壤样本的科学家。 【徐沪济——大胆医生:首创 CAR-T 疗法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 《自然》评价徐沪济为Daring doctor,意为大胆医生,以表彰他及他的团队首创性的使用异体来源的CAR-T疗法治疗的自身免疫疾病患者。 2024年7月16日,徐沪济携手邦耀生物、华东师范大学及浙江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的研究同仁,在《Cell》杂志上发表研究成果。 徐沪济透露,首次治疗完成后,团队成员都心绪难宁,夜不能寐,因为所涉病例均为自身免疫疾病重症患者。 历经两周治疗,第一位患者(罹患免疫介导性坏死性肌病)肌力恢复,能自主抬臂;另两名男性患者(患弥漫性皮肤系统性硬化症)症状亦见减轻。历经六月有余,三位患者病情均获长期缓解,团队才稍感宽慰。 CAR-T细胞疗法(即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疗法)已是老生常谈,作为癌症免疫治疗的重大突破,自2017年起,已有六款获中国批准上市,其针对白血病、淋巴瘤等血液癌症疗效显著。 近年来,CAR-T疗法在系统性红斑狼疮、多发性硬化症等自身免疫疾病领域亦展现出了广阔前景。 然而,现有CAR-T疗法均基于患者自体免疫细胞进行基因改造,导致成本高昂且流程繁复,德国学者于2021年首例成功运用CAR-T疗法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后续虽治疗多例自身免疫疾病患者,但均基于自体细胞。 鉴于此,中国研究团队开始探索利用健康捐赠者免疫细胞制备现货通用型CAR-T产品。理论上,单一捐赠者的细胞可治疗上百人,有望大幅提升生产规模、降低成本、缩短周期,进而增强CAR-T疗法的可及性。 邦耀生物团队从一名21岁女性志愿者的血液中提取T细胞,通过基因工程技术导入能识别并攻击CD19蛋白的基因,同时利用CRISPR-Cas9技术去除可能引起排斥反应的五个基因,再通过磁性珠子对目标物进行选择性分离以确保细胞纯净,最终成功研发出了新一代异体通用型CAR-T疗法。 这种疗法产量高,每批次产量足以满足100+患者需求(每次输注剂量为1×10^6/kg CAR阳性细胞),实现了安全有效的免疫细胞治疗。 在治疗后六个月内,三名患者(一名难治性免疫介导性坏死性肌病患者及两名弥漫性皮肤系统性硬化症患者)症状均深度缓解,临床反应指数显著改善,炎症及器官纤维化逆转,且未出现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 这些临床数据表明,现货通用型CAR-T疗法在治疗难治性自身免疫疾病方面具有卓越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其临床优势也展露无遗:患者可及性高、安全性强、疗效显著,有效解决了自体CAR-T疗法的高度个性化、制备周期长、失败风险高及成本昂贵等问题。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这三名中国患者是全球首批接受供体细胞(非自体细胞)来源CAR-T疗法治疗的自身免疫疾病患者,亦是《Cell》首次刊载CAR-T疗法治疗自身免疫疾病的研究成果,算得上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徐沪济还透露,另有24名自身免疫疾病患者接受了该疗法治疗,整体疗效积极。 华东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邦耀生物的杜冰教授作为该通用型疗法的共同开发者,对徐沪济的勇敢尝试表示高度赞扬。他透露,在寻求合作医生时,徐沪济是唯一敢于冒险尝试此新疗法的医生。 【李春来——月岩守护者】 2024年6月25日,中国嫦娥六号使命圆满,其返回舱满载着月球背面首批珍贵样本顺利归来。 中国国家天文台研究员、嫦娥六号项目副总设计师李春来,屏息凝视着返回舱缓缓降落,心中暗自祈愿:“样品,我终于得到你了。” 这一成就,不仅是对他多年心血的至高肯定,也标志着中国月球探索历程的新篇章正式开启。 月球背面隐藏在地球之外,至今仍是一个谜。嫦娥六号着陆器从古代南极艾特肯盆地收集了近两公斤的月球岩石,这是月球上最古老、最大的撞击坑之一。“这些样本就像数十亿年历史的记录者,”李解释道。这些新的见解可以揭示为什么月球的远端与近端不同,并为整个太阳系的行星演化提供线索。 此次任务的副总设计师、地质学家李春来负责监督选择着陆地点、分析样本以及协调由70多名科学家组成的团队的艰巨任务。“这些样本独具特色,”李春来细致描绘道,“它们质地轻盈、结构蓬松,色泽较月球正面样本更为浅淡。” 9月,李春来与其团队在《National Science Review》科学期刊上,发表了关于嫦娥六号返回样本的首篇研究论文,深入剖析了样本的物理、矿物及地球化学特性。 11月,他们的进一步研究成果在《Nature》与《Science》两大顶级科学期刊上同步发表。文中指出,这些样本中蕴含了月球背面火山活动持续至28亿年前的确凿证据。这一重大发现,瞬间吸引了全球科学界的瞩目。 而对于李春来而言,“今年月球任务所带来的科学发现,将仅仅只是个开端”。 不止两位中国科学家,另外八位上榜者也同样与他们的团队推动了惊人的发现: Rémi Lam:依托机器学习开发天气预报 AI 模型,实现更高效、更精准的全球天气预报。 Ekkehard Peik:实现核钟“首次滴答”,为下一代超高精度时间测量技术奠定基础。 Wendy Freedman:完善“标准烛光”校准方法,为解决宇宙膨胀率争议提供新线索。 Kaitlin Kharas:领导“支持我们的科学”运动,使加拿大的研究生和博士后获得了 20 年来最大的薪酬涨幅。 Anna Abalkina:揭露学术欺诈和劫持期刊,为全球学术生态的透明和诚信做出贡献。 Muhammad Yunus:带领孟加拉国过渡政府,推动国家治理改革与社会公平。 Placide Mbala:通过追踪和分析猴痘病毒,为新发传染病的应对提供科学依据。 Cordelia Bähr:通过气候诉讼赢得欧洲人权法院支持,将气候变化与人权保护紧密相连。

2024-12-20

国产首款Bcl-2抑制剂获批在即

在全球范围内,目前仅有一款Bcl-2抑制剂——维奈克拉(Venetoclax)获得批准并上市,由艾伯维(AbbVie)和罗氏(Roche)共同研发。根据艾伯维的财务报告,2023年维奈克拉的销售额达到了22.8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65亿元,与前一年相比增长了13.9%。 这款极具吸引力的高价值单品,国产版本也即将实现突破。 最近,亚盛医药宣布,其独立研发的新型Bcl-2选择性抑制剂APG-2575的新药上市申请已被中国药品审评中心(CDE)接受,并被推荐进入优先审评流程,用于治疗难治性或复发性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小淋巴细胞淋巴瘤(CLL/SLL)。 这标志着国内首个提交新药上市申请的自主研发Bcl-2抑制剂,有望成为继维奈克拉之后全球第二个上市的Bcl-2抑制剂。 这款价值165亿元的药物,国产版本正迅速接近上市。 Bcl-2抑制剂在研进展如何? 全球市场上,目前已有6款BTK抑制剂获得批准上市,包括第一代共价抑制剂伊布替尼(Ibrutinib),第二代共价抑制剂阿可替尼(Acalabrutinib)、泽布替尼(Zanubrutinib)、tirabrutinib和奥布替尼(Orelabrutinib),以及第三代非共价抑制剂pirtobrutinib。这些药物在治疗血液瘤,如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和套细胞淋巴瘤(MCL)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尤其是伊布替尼,由于其较早上市,销售额一直保持领先,2021年的全球销售额达到了97.8亿美元。 然而,BTK抑制剂的长期使用可能导致BTK蛋白发生突变,从而引发耐药性和不可接受的毒性。 B细胞淋巴瘤-2(Bcl-2)是一种在血液肿瘤中高度表达的关键细胞凋亡调节蛋白。Bcl-2抑制剂能够特异性结合Bcl-2,阻断其抑制细胞凋亡的功能,促使肿瘤细胞发生程序性死亡(凋亡),以此达到治疗效果。 维奈克拉(Venetoclax)是全球首个也是唯一获批的Bcl-2抑制剂,多项临床研究表明,维奈克拉与伊布替尼联合使用具有显著的疗效。 Bcl-2抑制剂在研进展如何? 除了已上市的维奈克拉外,全球有多款在研的Bcl-2抑制剂,包括APG-2575、Sonrotoclax、ICP-248、TQB3909和S65487等(下表1)。 表1 部分在研的Bcl-2抑制剂 药物名称 研发公司 研发阶段 适应症 APG-2575 亚盛医药 申报上市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Sonrotoclax 百济神州 Phase 3 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Navitoclax 艾伯维 Phase 3 骨髓纤维化 ICP-248 诺诚健华 Phase 2/3 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S65487 Adir/诺华 Phase 1/2 急性髓性白血病 TQB3909 正大天晴 Phase 2 复发性套细胞淋巴瘤 FCN-338 复创医药 Phase 2 髓系肿瘤 亚盛医药开发的APG-2575,作为中国首款且全球第二款Bcl-2抑制剂,已展现出显著的治疗效果,并已迈入关键的注册临床试验阶段。 百济神州研发的Sonrotoclax是一款高效且具有高度选择性的Bcl-2抑制剂,继泽布替尼之后,成为公司在血液瘤治疗领域的另一款重要药物。泽布替尼在临床试验中曾直接击败艾伯维的伊布替尼,成为百济神州的旗舰产品。泽布替尼的全球销售额在2024年的前三个季度已经超过了18亿美元,今年全年销售额突破20亿美元已成定局。 诺诚健华开发的ICP-248是一种新型的、口服的、高选择性Bcl-2抑制剂,其研发目的在于作为单一疗法或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以治疗多种恶性血液肿瘤。 正大天晴开发的BCL-2抑制剂TQB3909,在本年度的ESMO大会上,其I期临床试验结果通过口头报告的方式首次向公众披露。 结论 Bcl-2抑制剂领域的竞争正在加剧,众多企业纷纷布局这一赛道。尽管目前尚无国产Bcl-2抑制剂获得批准上市,但亚盛医药的APG-2575的上市申请已获得CDE的受理,并被推荐纳入优先审评程序,用于治疗难治或复发性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小淋巴细胞淋巴瘤患者。这一进展预示着APG-2575有望成为全球第二款、国产第一款获批上市的Bcl-2抑制剂。 前衍可提供的科研用Bcl-2抑制剂 中文名 英文名 CAS号 链接 维特克拉 Venetoclax 1257044-40-8 订购 生根粉263 Navitoclax 923564-51-6 订购 依鲁替尼 Ibrutinib 936563-96-1 订购 阿可替尼 Acalabrutinib 1420477-60-6 订购 泽布替尼 Zanubrutinib 1691249-45-2 订购 替拉鲁替尼 tirabrutinib 1351636-18-4 订购 奥布替尼 Orelabrutinib 1655504-04-3 订购 吡妥布替尼 pirtobrutinib 2101700-15-4 订购

2024-12-13

2024年度IUPAC化学领域十大新兴技术

10月22日,在由中国科协主办的2024年世界科技与发展论坛开幕式期间,2024年度IUPAC化学领域十大新兴技术正式发布。 2024年度化学领域十大新兴技术 Frustrated Lewis pairs(受阻路易斯对) Triboelectric nanogenerators(摩擦电纳米发电机) Aptamers(适配体) Mxenes(Mxenes) Hydration lubrication(水合润滑) Bioinspired nanofluidic iontronics(仿生纳流离子学) KRAS inhibitors(KRAS抑制剂) Neural network potentials(神经网络势) Active adsorption(主动吸附) Electrochemical nitrogen cycle(电化学氮循环) 今年发布的技术中,摩擦电纳米发电机、仿生纳流离子学和电化学氮循环等,均有来自中国科研团队的工作贡献。 Frustrated Lewis pairs(受阻路易斯对):受阻路易斯对是一种新型的催化体系,能够在没有金属参与的情况下催化氢气和其它小分子的活化与转化。这种催化体系为有机合成和工业催化提供了新的可能性,尤其是在氢气活化和氢化反应中具有重要意义。 Triboelectric nanogenerators(摩擦电纳米发电机):摩擦电纳米发电机是一种能够将机械能转换为电能的技术。它基于摩擦起电和静电感应效应耦合的原理,利用高分子材料的接触起电效应(静电),将微小振动中的机械能转换为电能。这项技术可以用于实现穿戴式电子产品、医疗健康、机器人等设备的自供电。 Aptamers(适配体):适配体是一类能够特异性识别目标分子的单链DNA或RNA,它们在生物传感、药物递送等领域有广泛应用。适配体因其高亲和力、高特异性和可调控性,在疾病诊断和治疗中展现出巨大潜力。 Mxenes(Mxenes):Mxenes是一类二维材料,具有优异的电导率和机械性能,可用于能源存储、催化等领域。Mxenes的研究和应用正在快速发展,它们在电化学储能、传感器、电磁屏蔽等方面的应用前景被广泛看好。 Hydration lubrication(水合润滑):水合润滑是一种新型润滑技术,通过水合作用来减少摩擦和磨损,提高机械效率。这种技术在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影响方面具有潜在的应用价值。 Bioinspired nanofluidic iontronics(仿生纳流离子学):仿生纳流离子学模仿生物体内的离子传输机制,用于开发新型的生物电子器件。这一领域结合了生物学、纳米技术和离子学,有望在生物传感、神经科学和能源转换等领域取得突破。 KRAS inhibitors(KRAS抑制剂):KRAS是一种在多种癌症中发生突变的蛋白,KRAS抑制剂的开发对于癌症治疗具有重要意义。这一领域的进展为针对KRAS突变的精准医疗提供了新的工具和策略。 Neural network potentials(神经网络势):神经网络势是一种利用机器学习技术来预测分子间相互作用的方法。这种技术在材料设计和药物发现中具有潜在应用,能够加速新物质的发现和开发过程。 Active adsorption(主动吸附):主动吸附是一种新型的吸附技术,能够通过外部刺激响应来控制吸附过程。这种技术在环境净化、污染物处理和分离技术中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Electrochemical nitrogen cycle(电化学氮循环):电化学氮循环通过电化学方法将氮气转化为氨或其他含氮化合物,对于合成氨工业和环境氮循环具有重要意义。这一技术有助于提高氮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 2024年度化学领域十大新兴技术的遴选聚焦于那些处于技术发现与完全商业化之间的创新成果,虽然这些技术的成熟度各不相同,但它们均展现出颠覆性潜力,有望为化学及相关领域开辟新的机遇。这些技术为全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帮助化学制造商保持行业竞争力,即将重新构想我们的世界。 自2019年起,以成立100周年为契机,IUPAC联合包括中国化学会在内的来自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化学学术组织,共同发起“年度化学领域十大新兴技术”这一全球性活动。希望能在全世界范围内遴选出具有巨大潜力的创新技术,以此来改变当前的全球化学与工业界格局,推动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

2024-12-06

六起危化品相关违法处罚案例

案例1:未按规存放危险化学品 2024年8月9日,高新区安监局对园区某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安全专项检查时,发现企业三号丙类仓库存放丙烯酸树脂,共24桶,每桶200kg,合计4800kg。丙烯酸树脂未按设计储存在甲类仓库,且设计最大储存量800吨,企业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 该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五项的规定,安庆高新区安监局对企业给予责令改正,处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2:危化品生产车间与设计图纸不符 2024年8月8日,高新区安监局对园区某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安全专项检查时,发现企业生产车间一层北边离心机位置与设计图纸不一致、车间三层一冷凝器与设计图纸不符、车间三层甲胺计量罐位置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新建仓库内存放产品、中间产品等物料、消防砂箱沙量不足、甲二仓库静电消除器损坏,仓库安全标签不符合要求、GDS通道故障等10项隐患问题。 经问询调查,张某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虽然每月均带队开展了安全检查,但检查结果全部为“符合要求”,未发现任何隐患问题。企业主要负责人张某依法履职不到位,未深入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该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同时参照《安徽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安庆高新区安监局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张某未依法履职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罚款。 案例3: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危险化学品 2023年2月6日,淄博市博山区应急管理局接到上级部门交办的群众举报,反映博山区辖区内淄博市博山某化工仪器厂涉嫌无证生产。博山区应急管理局根据上级部门统一安排部署,立即对举报内容进行核查。 该单位经营场地位于靠山偏远村居,从外观上看就是一家农村民房,没有生产经营迹象,隐蔽性较强。调查初期,该单位法定代表人表示不存在生产危险化学品的行为,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生产试剂产品标签为无吡啶电解液、有吡啶电解液。 该单位负责人警觉性较高,试图隐瞒事情真相,企图以假乱真逃避法律的制裁。执法人员担心现场无法取得确凿证据,立即调整办案思路,从该单位生产工艺、原料和下游买家为切入点进行调查。联合化工专家,对该单位的原料、生产工艺进行分析,发现该单位生产试剂的原料中大量使用危险化学品。同时根据该单位销售发票对该单位下游买家进行调查取证,下游买家如实说明在该单位购买的无吡啶电解液、有吡啶电解液两种试剂均属于卡尔费休试剂,属于危险化学品。 经抽样送检无吡啶电解液、有吡啶电解液两种试剂均属于危险化学品,执法人员通过对有关人员进行询问、抽样送检、调取单位销售发票等手段,采集书证、物证等证据共计1000余页,查明了该单位长期违法生产危险化学品并从中获利的事实。该单位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根据委托博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淄博市博山某化工仪器厂作出责令停止生产危险化学品,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柒拾柒万壹仟玖佰叁拾元陆角柒分(¥1,771,930.67),并处人民币叁拾伍万元(¥350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当事人不服处理结果,分别提出了听证和行政复议申请,但证据确凿,执法如山,听证、行政复议均维持处罚决定。 该企业非法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数额已达到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项等相关规定,其行为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博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将案件移送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项: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案例4:个人网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2023年4月,龚某在短视频平台看到一化学燃烧实验,萌发购买化学试剂让其就读高中弟弟做实验的想法,违法网购了易制爆化学品高氯酸钾1500克(三瓶,每瓶500克),支付人民币675元;铝粉1000克(两瓶,每瓶500克),支付人民币400元,被安岳县公安局查获。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安岳县公安局没收当事人持有的高氯酸钾1500克、铝粉1000克,并对当事人处以人民币16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5:未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 2023年5月,什邡市市场监管局收到四川博烁化工有限公司涉嫌在官网显示危险化学品信息、却未在其首页公示营业执照信息的线索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核查。经查,该公司在本企业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了行政许可信息,但未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什邡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该公司7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人民币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6:快递服务有限公司违法收寄禁止寄递物品(固体酒精) 2023年7月,荆州市邮政管理局联合荆州市市场监管局、荆州市应急管理局开展检查,发现武汉智圆快递服务有限公司存在违规收寄固体酒精问题,构成收寄禁止寄递物品违法行为。荆州市邮政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对该公司处以人民币12万元罚款、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某红处以人民币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11-29

SSRI抗抑郁药可有效改善言语记忆功能!

近期,一项发表在《Biological Psychiatry》杂志上的研究显示,选择性血清素再摄取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物不仅能有效改善情绪,还能改善某些认知功能,尤其是言语记忆。这项研究由哥本哈根大学等机构的科学家们进行,揭示了抗抑郁药物如何通过调节大脑中的血清素4受体(5-HT4R)来实现这些效果。 研究团队首先扫描了90名抑郁症患者的大脑,测定血清素所结合的5-HT4受体的数量,并进行了情绪和认知能力的测试。患者被给予每日剂量的依他普仑(一种SSRI药物),在8周的治疗结束后,40名患者被重新扫描,以测定大脑中5-HT4受体的数量。研究发现,患者的情绪有所改善,5-HT4受体的水平下降了约9%,这可能是由于大脑适应了血清素水平的增加。当研究人员要求患者进行更多的认知功能测试时,他们发现患者的认知能力也有所改善,尤其是在记忆单词方面。研究者发现,5-HT4受体的变化越少,患者的认知结局越好,这表明SSRI药物不仅改善了情绪,还改善了认知功能。研究者将认知功能的改善与5-HT4受体联系起来,指出直接刺激5-HT4受体可能是优化抗抑郁治疗的重要靶点。 新纹状体中观察到5-HT4R水平下降 治疗前5-HT4R水平与言语记忆的关联(A);5-HT4R水平的变化与言语记忆改善的关联(B) 这项研究为理解抗抑郁药物的作用机制提供了新的见解,并为开发针对重度抑郁症的精准医学疗法指明了方向。研究还证明了5-HT4受体兴奋剂——普卡必利(prucalopride)在改善健康参与者和有抑郁症风险个体的记忆力方面具有潜力。普卡必利是一种已获批用于治疗人类便秘的药物,这一发现为进一步探索其在认知功能改善中的应用提供了基础 。 此外,另一项研究通过实验发现,SSRI抗抑郁药物显示了剂量依赖性,并且具有快速的起效时间。这项研究包括了对三种第一代SSRI类药物——西酞普兰、帕罗西汀和舍曲林——的所有固定剂量、安慰剂对照试验的患者级数据进行的汇总分析。研究结果表明,与安慰剂相比,低于或处于通常推荐剂量范围低端的剂量优于安慰剂,但低于高剂量。此外,SSRI类药物在治疗开始后的第一周就表现出优于安慰剂的效果 。 前衍可提供电池研究用的化学品 中文名称 网站链接 179474-81-8 普卡必利 Prucalopride 订购 59729-38-8 西酞普兰 Citalopram 订购 61869-08-7 帕罗西汀 Paroxetine 订购 79617-96-2 舍曲林 Sertraline 订购 128196-01-0 依他普仑 Escitalopram 订购

2024-11-22

中科院最新太阳能电池,达目前最高光电转化效(26.4%)

太阳能电池是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的关键技术,对清洁能源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太阳能作为可再生能源,具有清洁、环保、可持续的特点,有望成为未来能源供应的主导力量。目前,市场上主流的太阳能电池是硅基太阳电池,但随着技术的发展,钙钛矿太阳能电池因其高效率、低成本、易于制备等优势,逐渐成为研究的热点。其光电转化效率及稳定性备受关注,也是相关科学家持续研究的重要方向之一。 我国科学家近日在钙钛矿/有机叠层太阳能电池领域取得了重大突破,成功开发出一种新型太阳能电池,其光电转换效率达到了26.4%,这是迄今为止报道的最高效率。这一成果由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和北京分子科学国家研究中心的李永舫和孟磊团队与德国波茨坦大学的菲尼克斯·朗(Felix Lang)教授合作完成,相关论文“Isomeric diammonium passivation for perovskite–organic tandem solar cells”已在《自然》杂志上发表。 该研究团队通过深入研究宽带隙钙钛矿表面的钝化机制,揭示了两种顺反异构的钝化剂分子导致的钙钛矿表面结构差异,并筛选出具有优势构型的顺式钝化分子。这种钝化处理显著降低了宽带隙钙钛矿与电子传输层的界面复合,实现了开路电压达到1.36伏特、光电转化效率大于18%的宽带隙钙钛矿太阳能电池。进一步将这种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与有机太阳能电池结合,构建了钙钛矿/有机叠层太阳能电池,并通过实验验证了其高效的光电转换性能。 (a) 钙钛矿钝化剂CyDAI(2)化学结构 (b) 通过测试不同条件下薄膜的准费米能级分裂和器件的开路电压总结的电压损耗示意图 (c) 钙钛矿-有机叠层太阳能电池结构示意图以及扫描电镜截面图 (d) 太阳能电池的电流密度-电压曲线 钙钛矿材料因其在光伏领域的潜力而备受关注,特别是单结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的效率不断刷新记录。为了进一步提升光电转换效率,研究者开始探索基于宽带隙钙钛矿的叠层太阳能电池,例如钙钛矿/硅叠层太阳能电池和钙钛矿/钙钛矿叠层太阳能电池。相较于其他类型的叠层太阳能电池,钙钛矿/有机叠层太阳能电池因其新兴技术和独特的优势而备受关注。 在这种结构中,宽带隙钙钛矿材料作为顶电池吸收短波长太阳光,而窄带隙有机活性层作为底电池吸收近红外长波长太阳光。这种方法不仅显著拓宽了可利用的太阳光谱范围,还降低了能量损失。此外,钙钛矿子电池可以过滤高能量光子以保护有机活性层,防止其光降解;有机子电池可以作为封装层隔绝水氧,提升环境稳定性。中间透明电极层还可以缓解钙钛矿顶电池负极处的离子扩散问题,从而提高钙钛矿-有机叠层太阳能电池的稳定性,使其优于单结钙钛矿和单结有机太阳能电池。 钙钛矿/有机叠层太阳能电池还保留了可溶液制备太阳能电池的本征优势,这为其未来的大规模生产和应用奠定了基础。这项研究通过深入探究钙钛矿表面的钝化机制,发现了一种新的表面钝化剂CyDAI2,其顺式结构能够有效提高宽带隙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的开路电压,为降低电压损失提供了新思路。最终,结合窄带隙有机材料底电池构建的钙钛矿/有机叠层太阳能电池,实现了26.4%的光电转换效率,经第三方认证为25.7%,为目前报道的钙钛矿/有机叠层太阳电池的最高效率。 这种新型叠层太阳能电池不仅在效率上取得了突破,还在稳定性和应用前景上展现出显著优势。与传统的晶硅太阳能电池相比,钙钛矿/有机太阳能电池具有易制备、重量轻、可制备成柔性器件等特点,并且能够与晶硅太阳能电池形成互补,拓宽了太阳能电池的应用领域。此外,钙钛矿/有机叠层太阳能电池还保留了可溶液制备太阳能电池的本征优势,这为其未来的大规模生产和应用奠定了基础。 总的来说,这项研究为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方向,其在降低电压损失、提升光电转换效率以及增强稳定性方面的成果,将有力推动钙钛矿/有机叠层太阳能电池的商业化进程,为实现更高效率的太阳能转换技术提供了重要的科学支撑。 前衍可提供电池研究用的化学品 中文名称 网站链接 12057-24-8 氧化锂 Li2O 订购 12190-79-3 钴(III)酸锂 LiCoO2 订购 12057-17-9 高锰(III,IV)酸锂 LiMn2O4 订购 7440-50-8 铜 Cu 订购 7782-42-5 石墨 C 订购 7440-21-3 硅,单质硅 Si 订购

2024-11-15

新型抗生素来袭——超过万古霉素!

Crestone公司近日透露,其创新抗生素CRS3123在第二阶段临床试验中显示出对C.diff(艰难梭菌)感染的治疗效果优于传统药物万古霉素,并且具有显著的预防复发能力。 艰难梭菌(Clostridioides difficile,简称C.diff)是一种在医院环境中普遍存在的革兰氏阳性厌氧芽孢杆菌。它通常在患者接受抗生素治疗后,由于肠道微生物群失衡而引发感染。这种细菌难以根除,且即使治愈,患者在随后的几个月内仍有高达六分之一的几率复发。 C.diff感染(CDI)对抗生素的耐药性日益增强,使得它能够在结肠内不受控制地增殖,引发腹泻、恶心、发热等症状,严重时甚至可能导致败血症和死亡。 Crestone公司研发的CRS3123是一种新型小分子抗生素,它不受现有抗生素耐药性的影响。该药物能够选择性地抑制某些细菌中的甲硫氨酰-tRNA合成酶,而这一靶标在人类细胞和肠道菌群中的关键微生物物种中并不存在。 2期临床试验是一项随机、双盲、多中心的研究,旨在评估CRS3123在成年CDI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无论是在初次发作还是复发情况下。 该研究对比了两种剂量的CRS3123(200毫克和400毫克,每日两次给药)与万古霉素(125毫克,每日四次给药)在初次或首次复发的C.diff感染患者中的治疗效果。研究的主要目标是评估第12天时的治愈率。 临床试验结果表明: 在12天内,CRS3123成功治愈了29名患者中的28名,这一治愈率与接受万古霉素治疗的14名患者中有13名治愈的结果相当。 然而,CRS3123在预防C.diff复发方面表现更为出色:在40天的观察期内,仅接受Crestone公司药物的患者复发率仅为4%,相比之下,接受万古霉素治疗的患者复发率高达23%。 在治疗过程中,抗生素能够消灭有害细菌而不破坏我们体内的有益菌群是至关重要的。C.diff感染通常发生在因治疗其他疾病而使用抗生素,导致肠道微生物群变得脆弱之后。因此,治疗CDI迫切需要一种能够保护正常肠道微生物群的药物,以帮助恢复微生物群平衡并预防未来的复发。 Crestone公司在新闻稿中宣布,基于这些积极的临床试验结果,美国国家过敏和传染病研究所(NIAID)正在行使其与Crestone公司现有合同中的选择权,向Crestone公司提供额外的450万美元资金。这笔资金将用于支持肠道微生物群的进一步分析、优化生产流程以及其他相关研究工作。 前衍可以提供的实验原料 CAS号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网站链接

2024-11-08

五起危化品相关违法处罚案例

嘉禾县某新材料有限公司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甲醇案 【基本案情】 2021年10月27日,执法人员根据群众来电举报对嘉禾某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嘉禾某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车间门口有一台槽罐车,工人正在从槽罐车往塑料箱内卸装甲醇。现场勘验查出原料库共存32箱,每箱重约700-800公斤,共计甲醇23130KG;原料库内未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电气设备无防爆等安全防范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经进一步查阅该公司资料台账,发现嘉禾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向嘉禾县某铸造有限公司销售甲醇的送货单一本(编号:0000927-0000951),涉嫌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该行为涉嫌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下同)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规定。为消除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经请示暂扣了该公司危险存储的甲醇,并转运至安全场所。 2021年11月8日,执法机关对该公司涉嫌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调取了相关资料,对公司股东和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询问,进行了相关鉴定。 经调查核实,嘉禾县某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登记成立,经营范围:铸造材料及辅助材料(主要是醇基涂料)的生产及销售,法人代表汤某祥。该公司未建立存储危险化学品甲醇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2018年12月29日开始向嘉禾县某铸造有限公司销售本厂生产的涂膜剂(醇基涂料)并连带销售危险化学品甲醇,至 2021年8月20日共计向嘉禾县某铸造有限公司销售甲醇123次177.518吨甲醇,合计销售金额524681.92元。 【处理理由及结果】 该公司原料库共存32箱,每箱重约700-800公斤;原料库内未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电气设备无防爆措施等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和《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9.1、4.6、5.3.2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18版)》第一章第一节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给予嘉禾禾田新材料有限公司罚款柒万伍仟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该公司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甲醇,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项,鉴于该公司在2018年至2021年期间向嘉禾县某铸造有限公司销售甲醇金额达52万余元,已涉嫌犯罪,故将此项违法行为移交了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适用】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处罚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 违法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移送的行政法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项: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典型意义】 本案是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案件。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存储、运输以及废弃危险物品的处置一直以来都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点,任何一个环节的违法行为,都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和社会带来灾难。《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嘉禾县是全国有名的铸造之乡,享有“江南铸都”之誉,辖区内铸造企业众多,因工艺需要,铸造厂及其下游的辅材生产销售企业对于危险化学品甲醇的需求量较大。嘉禾某新材料有限公司甲醇年使用量达不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9年版)》规定的标准,无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类似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在全省比较普遍。但嘉禾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利用使用危险化学品做原料的同时,又销售危险化学品的手法隐蔽性强,一般难以发现。本案的查处,对同类企业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郴州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储存危险化学品未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案 【基本案情】 2021年8月23日,北湖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会同华塘镇及外聘专家根据群众举报对郴州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办理了营业执照,从业人员5人,正常营业。该公司于2019年7月4日注册,法定代表人:罗某元,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其他未列明制造业;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其他专用化学品制造。住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华塘镇华塘村六组。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及事故隐患共计5条:(1)未按要求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3)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4)作业场所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化学品危险和危害告知牌;(5)甲醇储罐出液管未设置双切断阀、未设置防火堤、无防雷防静电设施、未设置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未配备固定式泡沫灭火装置。 【处理理由及结果】 该公司上述第(5)条的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规定。以上第1-4条安全隐患,根据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首次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告知承诺制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对首次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及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事故隐患,要求当事人签订了承诺书,承诺在2021年9月23日前整改到位。第5条问题涉嫌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经过调查取证,于8月25日经批准立案,分别于8月23日、30日、9月7日对罗某元、何某国进行询问调查,并按规定对铁质储罐储存的甲醇委托郴州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鉴定,鉴定介质为甲醇。综上所述,该公司第5条的行为属于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监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工商行政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项:“未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或者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的规定。 结合《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18版)》第五章第一节第十九条第(二)项“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处罚基准:责令改正,处六万元以上少于八万元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的裁量基准。 综上所述,对该公司作出人民币陆万元(60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法律适用】 该公司的第5条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二项的规定进行处罚。法律适用准确,处罚适当。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18版))第五章第一节第十九条第(二)项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未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处罚基准:责令改正,处六万元以上少于八万元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 【典型意义】 本案是违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的案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安全生产法》所规定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基础。《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此作了更具体更细致的规定。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本案中聘请参与执法检查,发现并指导企业及时、有效进行问题整改,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精准“帮扶”具有借鉴意义,值得推广。同时,本案中第1-4条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经整改到位后,符合行政处罚法“首违不罚”的要件,执法机关不予处罚的决定,体现了“执法有温度”,也避免了进入“以罚代管”、“以罚代教”的误区。 已获许可危化品生产企业超数量储存危险化学品 【基本案情及处理结果】 2019年7月19日,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应急管理局对浙江宝时美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甲类仓库的多聚甲醛储存量约69吨,超过安全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的最大储存量50吨,危险化学品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调查核实,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5万元决定。 【法律适用】 禁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罚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五项规定: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或者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 【典型意义】 根据《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要求,化学危险品贮存安排取决于化学危险品分类、分项、容器类型、贮存方式和消防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因其特殊性,运输、储存、使用条件非常严格,根据企业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类别、特性、使用量、相关国家标准等情况,综合考虑设计企业危化品仓库的位置、类别、大小和最大储存量等,最后在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中予以明确。 洪洞县多人私自制造、买卖危险化工品 【基本案情】 2022年11月初,被告人张某在未取得任何资质的情况下,租赁了一处废弃养鱼场地,向他人购买酚纳盐、工业硫酸(均属危险化学品),同时雇佣被告人高某、刘某、郭某生产粗酚(粗酚,无色或白色晶体,是一种有毒有害的危化品,对人体皮肤、黏膜有强烈的腐蚀作用),后将制成的285.38吨粗酚出卖给运城一化工公司,共获利23万余元。在其生产粗酚的过程中,将460余吨危险废液倾倒至事先挖好的一渗坑内,经鉴定,因排放废液,渗坑底部淤积的灰白色晶体为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损害空间范围为横向面积828平方米,垂向估量相关受损土方量约3272立方米。修复该被污染土壤的费用为345.72万元。 【处理理由及结果】 庭审中四被告人均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表示认罪认罚并愿意积极支付因污染环境造成的环境修复费用,案件将择日宣判。 被告人张某、高某、刘某、郭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依法应予惩处。该案的审理,体现了审判机关保护社会公共安全和生态文明的价值理念,发挥了法律的教育、评价、指引作用,让被告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更警示社会公众,私自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不仅构成犯罪,因此排放出的废弃物质所导致自然环境的严重污染,更需要进行全面修复。 今后,洪洞县人民法院将继续认真贯彻***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审判力量,提升审判水平,依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等刑事犯罪,坚决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切实履行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环境司法保护职责。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第一款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二款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道县某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仍然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案 【基本案情】 8月24日,道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道县机关加油站开展执法行动,发现某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20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9日。经查,该加油站在监管部门对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发出提示函后,仍未向发证机关提出延期申请,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已非法销售成品油41400升,涉及金额302436.58元。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对加油设备和储存设施予以查封。8月24日,道县应急管理局对某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仍然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处理理由及结果】 道县某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仍然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道县应急管理局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30.24万元,处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