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启动区域一区域二和秦皇岛市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称,预计9月24日起,扩散条件逐渐转差,污染物缓慢积累;其中25日以后,中南部和东部地区可能出现PM2.5重度污染过程。区域一(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区域二(唐山、廊坊、沧州)和秦皇岛市,将达到橙色预警水平。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区域一、区域二城市和秦皇岛市于9月24日零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除河北以外,近期山东省13个城市、天津市、河南新乡、山西阳泉等多个城市地区发布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并要求上述区域按照应急联动要求,切实做好重污染应对工作。通知中对于各区域的喷涂、印刷等涉气涉尘行业,VOCs排放等做出了相应的要求。
除河北以外,近期山东省13个城市、天津市、河南新乡、山西阳泉等多个城市地区发布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并要求上述区域按照应急联动要求,切实做好重污染应对工作。通知中对于各区域的喷涂、印刷等涉气涉尘行业,VOCs排放等做出了相应的要求。
山东省13个市发布橙色预警!
启动II级应急响应
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切实做好9月25日至29日重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工作的函》称:预计9月25日至10月3日期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长时间、大范围中至重度污染过程。
其中预测济南、淄博、枣庄、济宁、泰安、日照、荷泽等13市将连续出现中至重度污染天气,根据预测结果并按照提前预警的原则,建议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荷泽13市于9月23日零时前发布橙色预警,9月24日零时前启动II级应急响应。并请上述13市按照区域应急联动要求,切实做好此次空气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作。
滨州市发布橙色预警,启动II级应急响应
自9月23日零时前发布橙色预警,9月24日零时前启动II级应急响应。要求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应达到20%以上。施工工地停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等。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泽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II级应急响应
自9月23日00:00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9月24日00:00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三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工业企业涉及焦化行业、玻璃行业、炼油与石油化工、煤制氮肥等多个行业减排措施详情如下图所示:
济南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II级应急响应
预计9月25日至10月3日期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长时间、大范围中至重度污染过程。自9月23日零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9月24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停止切割、喷涂、粉刷、搅拌等室内外作业。
德州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9月22日2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9月24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涉气工业企业按照最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清单橙色预警停限产措施执行减排。应急指令发布前已停止生产的生产线、生产装置、生产工序,应急响应期间不得恢复生产。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京台高速施工工地停止所有涉尘、涉气施工作业。
东营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2019年9月22日21时发布橙色预警,并于9月24日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按照“一厂一策”的原则,石化、化工、橡胶轮胎、有色金属冶炼、工业窑炉、工业涂装等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实施限产、限排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25%以上。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石化、有色金属、化工、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应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日照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自2019年9月22日2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9月24日零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按照2019年最新清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一企一策”方案执行橙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施工工地停止土喷涂粉刷、护坡喷浆等(应急、抢险、救灾和生产工艺要求不能立即间断的施工作业除外,地下工程除外);港口码头停止易产生扬尘货种、化工品、轻质油装卸作业,港口集输运车辆禁止进出港区(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以及为外贸货物、进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输运服务新能源汽车或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
枣庄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2019年9月22日21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定于2019年9月24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应达到15%以上。承担保民生任务的焦化、工业窑炉、化工、工业涂装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采取限产、限排措施。焦化、有色、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企业以及港口码头停止重型柴油货车运输(新能源汽车、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
河北雄安新区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
9月23日8时至30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施工工地禁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等。
河北廊坊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自2019年9月24日0时起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河北邢台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自2019年9月23日0时至10月3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实施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工业企业执行红色减排措施。除应急抢险外,施工工地应禁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等。
河北邢台巨鹿县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实施II级应急响应
自2019年9月23日0时至10月3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实施II级应急响应措施,工业企业执行红色减排措施。除应急抢险外,施工工地应禁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等。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天津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预计自9月25日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过程。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区域应急联动和生态环境部要求,根据《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发〔2018〕65号)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自9月25日零时起启动Ⅱ级(橙色)应急响应措施。
强制性减排措施如下:
山西阳泉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9月24日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除应急抢险外,市区所有房屋建筑、拆迁、市政、道路、水利、绿化、通讯等施工工地停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等,省、市重点工程经市政府批准后可正常施工;焦化、有色、化工等重点行业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企业减排措施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生产及车辆运输减排要求执行。
河南新乡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响应
自2019年9月23日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响应,机加工喷涂(包含家具行业的铁门)和油漆生产、家具(含喷涂工艺)等行业企业采取红色预警减排措施。立即停止建筑工地室外涉尘涉气作业(含电焊、喷涂、粉刷等作业),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督导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停止作业。
近期除了以上河北、天津、山西、山东、河南等省市地区之外,还有不少地区陆续发布了重污染天气预警,部分地区启动了应急响应,要求施工工地全面停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等,对VOCs实施减排工作,对于化工等涉尘涉气企业也做出了相应的减排措施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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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停工 停产 化工企业 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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