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察暗访!全国化工执法检查:多个化企被查,部分停产整改!

发布时间:2019-08-14 来源:化工707 阅读:10170

近日,国家应急管理部安排的全国化工行业执法检查组已在河南、广东、贵州、天津等地展开明察暗访。检查组发现多项安全隐患,要求多个化工企业及时整改,并对涉及违法违规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对重大隐患一律实行挂牌督办。对于在整改中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企业,坚决停产整改!



仪器报警5天无人问津,停产整改!

在河南省安阳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国化工行业执法检查工作组发现一台测总烃含量仪器:报警5天无人问津,即刻下达了停产整改指令:“仪器出故障,整改措施又没有落实,现在必须停产整改!”

令人震惊的是,刚才“坏了”的那台仪器,在主控室集散控制系统上,竟然显示为“正常”。问题在于:首先,那台检测仪器不是“昨天”坏的,而是早在5天前就作为隐患被排查出来了。其次,该企业就此问题制定的隐患治理方案,并没有针对检测总烃含量的措施。再其次,即便是这个可操作性极差的方案,也并未被盖章、签字,连当班的主操作员都不知道这个方案。

随后,工作组已将隐患“无法确保空分装置安全生产”,移交河南省安阳市应急管理局,提供的执法建议是“立即停产整改”。


1人连续巡检24小时

全国化工行业执法检查天津工作组来到中国天津武清开发区欧利生涂料(天津)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在停产期间危化品仓库安全管理松懈,责令当地监管部门对其限期整改。

安全隐患自查表显示,7月19日,该企业自查发现6项隐患,要求于7月24日之前整改完成。然而直到检查当天,隐患整改措施也没有落实。不但如此,检查组人员在巡检记录中还发现,有一名巡检人员当日的工作时长记录竟是24小时。检查组人员指出,当前高温和汛期来临,如果巡检现场发现问题,该企业做不到第一时间有效救援。


工作证全不合格!安全考核栏居然空白!

在河南省鹤壁市的河南创越化工产品制造有限公司,工作组发现现场所有人的工作证上四要素——姓名、职位、工号、照片都不齐全。

企业相关负责人赶紧指挥员工拿出另一证件——蓝色封皮、翻页式的安全作业证。

结果,内文中“安全教育考核”一栏居然是空白。

另外,该企业的液酸罐区,不锈钢潜水泵竟然没有电源插头,一旦泄漏,极易发生事故。

工作组专家研判后建议整改措施为:“液酸抽出来之后测一下纯度,纯度合格的,可以进入生产工艺;不合格的可以进入废酸回收工艺。”


消防泡沫炮流出恶臭液体,不超过8小时变不超过8天

在广东省珠海长炼石化设备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15项安全隐患,要求企业立即整改。

在该公司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的用火作业基本原则出现重大失误。文件中规定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天,但这与《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里所规定的“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严重不符。

法定代表人唐青云说:“公司都是按照规定执行的,没有超出过8小时,那只是个笔误,我们印刷出了问题。”面对企业方面的解释,专家回应道:“你们这个管理制度文件的数据一定不能出错,8小时和8天的差距有多大,你们非常清楚。”随即,专家查看了企业的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使用情况记录,近期作业确实没有超过8小时的。

检查组在企业现场检查了消防应急演练情况。伴随着一股恶臭,检查组看到的是一股黑色液体从一个消防泡沫炮里流出,这和旁边可以正常使用的消防泡沫炮形成了“一黑一白”的鲜明对比。

据专家介绍,正常的消防泡沫炮喷出的水远看应该是白色水柱,消防泡沫炮的水压不够,才会出现水流出来而不能喷射水柱的情况。对于流出液体为黑色,企业的解释是因为平时没有演练,但专家当场否定。专家认为就算没有使用过,消防泡沫炮内壁生锈,喷出的水也应当是黄色的,液体为黑色应当与消防水池长期未清洗有关。


负责人不知企业危险源等级,受限空间作业9天,一次气体检测都没做

三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储存经营汽油、柴油,现有储罐11个,总罐容4.38万立方米。在查看企业动火、受限空间作业情况时,检查组发现企业不但没有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也不按国家标准对作业场所进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检测分析。

“我们现场查看了一张受限空间作业票,票据显示,开始作业时间为5月13日,施工完成时间则是5月21日,整个作业时间长达9天,但在此期间未做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检测分析。”检查组指出,企业这一做法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对于为何未进行相关检测分析,企业相关负责人解释:“我们没有专门的分析设备,也没有购买便携式气体检测仪。”这一答复让检查组人员惊诧不已:“作为石油化工企业,连便携式气体检测仪都没有配备,实在罕见。”专家介绍,油库配备两台常规便携式气体检测仪,所需费用不到2万元。

检查组还发现,企业相关负责人对风险源的辨识和企业基本情况都缺乏应有认识。油罐区构成了危险化学品一级重大危险源,当检查组询问企业相关负责人是否清楚时,该负责人竟然回答:“属于二级,不是一级。”同时,检查组还在油罐区现场发现,油罐区未按国家法规规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每个储罐均没有现场液位测量设施、未按照国家要求装设紧急切断阀。更为严重的是,企业办公楼离油罐区仅30米左右,且正对油罐区一侧完全不防爆,靠墙一侧还装有多个非防爆空调。

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向企业详细讲解了存在的安全风险,提出了整改建议,并要求当地应急管理部门立即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经营,举一反三,全面整改隐患。


今年以来,应急管理部已对22个省份组织开展了执法检查和明查暗访,抽查化工企业150家,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隐患1600余项!我们化工企业应尽早做好自查,杜绝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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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化企 停产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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