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到衣料、餐饮,大到交通、医药,化工产品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但化工生产中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风险,稍有不慎就可能酿成大祸。据悉,自4月1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以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对危化品企业“逐家过堂”,共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736项。从近日市应急管理局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中得知,涉及化工企业的案例达到4起,特别是在危化品储存、风险防控上存在漏洞,根本原因还是危化品企业“安全心”不强。
4月上旬,新吴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无锡市华东气体有限公司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刚到门卫室,就发现了企业私自关闭可燃气体报警系统,”令区安监中队队长陈奇新大为诧异的是,原来,报警系统已失灵半年时间,时常“报假警”,因此企业索性关闭了系统。“此外,企业电器设备电线破损未处理,一旦触发可燃气体,后果不堪设想。”根据种种违法现象,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处罚了6万元。
侥幸心理是隐患之虎,惠山区的无锡得奇商贸有限公司因图省事,不按规定存放危化品,被处以5.8万元罚款。“该公司双氧水、硝酸、盐酸、硫酸等危化品702桶23.91吨未储存在专用仓库内,风险极大。”市应急管理局安监支队危化科科长戴洪海介绍,全市生产、经营、使用危化品的企业达4000余家,危化品必须按照其危险特性分类储存,部分企业往往从“实用主义”出发混存混装,一旦发生事故,还将给灭火救援造成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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